怎样明白神的旨意?

一、真理的根据

        所作的事不应与圣经的真理抵触,应当合乎真理的原则(林后 13:8)。什么是合乎真理原则?除了圣经明文所列举的各种罪恶的事以外(罗1:29~31;可7:21;加5:19~21),凡是合有”黑暗”的成分,需要用诡诈或谎言来掩饰的事(路12:2~3);出于自私和贪慕虚荣的事(腓2:1~4);疑惑不定的事(罗14:23;林后1:18;雅1:17);盲从冲动的事(约18:10~19);都不合真理,反之一切光明和爱心的行事必合乎真理(罗13:8;弗5:8~10)。

        信徒理当尽力追求明白神的话语 — 圣经。不但要熟读,也要明白其中的正确意义,然后才能随事按真理判别。圣经既是记录神对于各时代和有关救赎计划的旨意的一本书,明白圣经当然是明白神旨意的重要关键了。

 

二、内心的感动

        “那感动彼得,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动我,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。”(加 2:8),如果是神的旨意要你作某事,必然先在你内心感动你。但注意圣灵的感动和情感上的冲动不同;情感上的冲动只在情绪十分热烈兴奋的时候存在,情绪回复冷静之后就不存在;但圣灵的感动,在情绪冷静之后依然存在,并又经过真理的判别之后,仍常常在心中发声,使你必须有所”交代”,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”负担”。这种”负担”常在你对于某方面有所”看见”之后才临到你的。

 

三、环境的安排

        在明白神旨意的事上,留心环境的安排,也是重要的原则之一。环境上的安排与内心的感动互相配合,常是神旨意的凭据。彼得赴哥尼流家布道前,内心的感动与环境的安排是配合的(徒 10:17)。使徒保罗在他的行程中,有时也留意环境上的安排,例如:甲、因有阻隔而延迟到罗马(罗1:13~15;22),乙、因工作果效好而留在以弗所(林前16:8~9),丙、因撒但的阻挡未回帖撒罗尼迦(帖前 2:8)。

 

四、运用心思

        “……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,纯全可喜悦的旨意。”(罗 12:2),”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。”(弗 5:10),”察验”表示应当运用心思。最危险的一种明白神旨意的方法,是故意不运用神所已经赐给我们的心思、悟性、真理的知识,却去等候一种外来的或忽然的感动,并且就凭着那一下子的感觉,便肯定为:”神咐吩我……””神要我作……”这是很容易被魔鬼所乘,使人陷入迷途的:所以在寻求明白神旨意时,不可忽略了运用心思”察验”是否正确无误。

 

五、完全奉献

        “所以弟兄们,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,将身体献上,当作活祭……。”(罗12:1~2)。注意保罗在此先论完全的奉献,后论察验神的旨意。许多时候我们未能察验什么是神的旨意,是因为没有完全奉献和”更新”的心意。还有许多自己的拣选和属肉体的喜好放不下,因而无法判别什么是正路。所以充全的奉献,是我们能正确运用一切真理知识和悟性,判别神旨意的先决条件。

        许多信徒将完全奉献的心和究全不用心思去察验,这两件事混淆起来。他们将不用心思当作是完全没有自己的拣选 — 当作是完全奉献 — 而另一方面,还有好些属”己”喜好未放弃自己却不去对付。这样使很容易发生错误。完全奉献的意思不是不用心思察验;乃是在”察验”时完全不体贴自己的喜好,而决心绝对顺服神的旨意。